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確定 阿里騰訊參與
深化金融改革第一單落地,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確定 。阿里巴巴,萬向,騰訊,百業源,均瑤,復星,商匯,華北,正泰,華峰等民營資本參與試點工作。
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做客人民日報“兩會e客廳”時披露:經過反復論證和篩選,并報國務院同意,目前已確定5個民營銀行試點方案。試點采取共同發起人制度,每個試點銀行至少有2個發起人,同時遵守單一股東股比規定,分別由參與設計試點方案的阿里巴巴、萬向、騰訊、百業源、均瑤、復星、商匯、華北、正泰、華峰等民營資本參與試點工作。
下一步銀監會將依法對發起人資格進行審查,資格審查合格的,再正式提交籌建申請。待第一批試點取得經驗,并總結評估后,再逐步推進。
民營銀行試點方案篩選標準主要有5條:一是有自擔剩余風險的制度安排。二是有辦好銀行的股東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。三是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具體條款。四是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。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風險處置和恢復計劃,即“生前遺囑”。
這次試點的選擇,不是計劃模式下的指標分配,也不是行政管理下的區域劃分,完全是對試點方案的優中選優。
——銀監會主席尚福林
銀行是一個特殊行業,要有嚴格的資質審查和監管;方案提出風險自擔,其實這是強調市場起決定性作用。
——社科院副院長李揚代表
開設民營銀行的底線,就是不能產生任何系統性風險,同時能服務實體經濟、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公平競爭。
——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委員
試點采取共同發起人制
主持人:請問尚主席,目前民營銀行工作的推進情況如何?
尚福林:試點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,是銀行業改革一項很重要的內容。在銀行業,更多地引進競爭機制,可以提高銀行的服務水平,讓銀行自覺提高服務質量。這項工作已經列入今年啟動的改革項目。經過反復論證和篩選,并報國務院同意,已經選擇了五家方案進行試點。試點采取共同發起人制度,每個試點銀行至少有2個發起人,同時遵守單一股東股比規定。下一步我們將依法對發起人資格進行審查,資格審查合格的,再正式提交籌建申請。
主持人:這五家方案是怎樣確定的?
尚福林:黨中央、國務院提出試辦民營銀行以后,得到民營企業和各地政府的積極響應,根據各地轉報和推薦的試點方案,我們進行了認真的比較和篩選,擇優確定了這五家方案。這次試點的選擇,不是計劃模式下的指標分配,也不是行政管理下的區域劃分,完全是對試點方案的優中選優。在選擇的標準上,主要考慮到五個方面的因素:
第一,要有自擔剩余風險的制度安排。大家都知道,銀行是管理風險的,它有風險的外溢性,所以要考慮到一旦出現風險以后,它能夠承擔風險,能夠防止這種風險的外溢,防止損害存款人的合法權益。
第二,要有辦好銀行的股東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。比如說凈資本充足,主營業務突出,以往有良好的經營記錄。
第三,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具體條款。
第四,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的戰略。
第五,有合法可行的風險處置和恢復計劃,用行話講,叫做“生前遺囑”。
在這五點基礎上,通過試點,總結經驗,再逐步推進。
主持人:其實民營銀行不是一類新的機構,以前也有民營資本投資的銀行,為什么這次還會提到試點這個概念呢?
尚福林:民營資本進入銀行,法律上本身沒有障礙,實踐中也已經比較普遍了,主要是通過兼并重組和在銀行改制、改造的過程中進入了銀行業。真正由民營資本發起設立還比較少,真正自擔剩余風險的并不多。所以,這次試點主要是試行自擔風險的新機制。具體來講,一是讓資本說話的公司治理機制,二是讓資本決策的經營管理機制,三是讓資本所有者承擔風險損失的市場約束機制。此前我們在這些方面還缺乏經驗,為了防止整體試錯,所以還是要通過試點積累經驗,逐步推開。
民營銀行要守牢風險底線
主持人:李院長,您覺得這五點要求對推進民營銀行試點有何意義?
李揚:現在,對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的政策“玻璃門”已拆除,但仍要關注兩個問題:第一,民營資本辦銀行常常有一個誤解,覺得辦銀行和自己辦的一般企業一樣,自己說了算,可以方便融資。其實銀行是一個特殊行業,在任何國家都是特許經營,要有嚴格的資質審查和監管。因為銀行面向大眾經營。雖然股權完全是私人的,但是經營活動是外溢的,在相當程度上有公共性。因此保障公共利益,就要有法律、有機構來實施這些保障。第二是風險。方案提出風險自擔,其實這是強調市場起決定性作用。市場允許你從事業務,市場也要求出問題時你必須自擔風險。
主持人:作為大型銀行的行長,請問張行長怎么看待民營銀行試點問題?
張紅力:銀行最擔心的就是發生系統性風險,因為一家銀行發生問題,就會有系統性影響,所以我們希望競爭對手都能健康成長。開設民營銀行的底線,就是不能產生任何系統性風險,同時能服務實體經濟、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公平競爭。在開放的行業中,各位投資主體應在同樣的環境下開展金融活動,同樣接受監管,承擔同樣的責任和義務。
我認為,由于民營銀行存在信用劣勢,可能會難以吸收到公眾存款。解決這個問題,就要在推進民間信用體系建立的同時,建立風險自擔機制和存款保險制度,使存款人利益受到保護,有利于提高公眾對民營銀行的信心